好撒馬利亞人 (二) • 靈

 

 
上文提過主耶穌透過「好撒馬利亞人」的比喻 [註一] ,讓我們明白「活出愛」不是規限要做什麼,而是心的改變,存憐憫的心,敏銳覺察別人的需要,隨時作出幫助 。如何栽培這顆憐憫的心呢?今天透過「祭司、利未人」對待受傷者的態度,反省他們不能擁有這顆憐憫心的原因,下次再從撒馬利亞人身上學習如何栽培憐憫的心。
 
耶穌講到一個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。經文說:「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,落在強盜手中」。這是一條危險的路途,由於路途險窄,很多彎角,就成為強盜匿藏的好地方,四處埋伏,隨時襲擊路過的人,途經者常常被搶,輕則失財、重則喪命,因此他們必須在天黑前儘快通過。那人遭到搶匪的毒手,不但失去錢財,還被剝去衣裳,打個半死。偶然有一個祭司,從這條路下來,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。又有一個利未人,來到這地方,看見他,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。

祭司是當時的宗教領袖,在猶太人的社會裡是非常受尊敬的。他們的工作除了聖殿中的獻祭外,也要教導人們如何遵守律法,是被認為精通律法的人。利未人也是猶太社會中的重要人物,他們掌理各種宗教禮儀,地位雖不如祭司,但因他們的工作,也被認為是明白律法的人。

祭司從這條路下來,應指的是從耶路撒冷往下走,表示他在聖殿的工作應已做完,應該不是忙著上班,看見受傷者,他就從那邊過去了,主要因為他擔心那人已經死去,當他接近的時候,很可能就會受到「不潔淨」的影響,導致他們無法進行宗教禮儀。 [註二]  他為了保持自己的潔淨,自己崇高的地位,卻看不見這人的需要。利未人在律法上的限制比較少,他不理受傷者,比較明顯的是因為個人的安全原因,害怕強盜假裝受傷者,自己也遭到搶匪的毒手。他們雖然看見、聽見被強盜傷害的人在哀聲求救,卻視而不見,聽而不聞,避而遠之。他們都遵行了律法的條文,心裏只有一大堆律法、理性分析,甚至被自己敬虔的外表蒙蔽了,自以為自己是高人一等,專注為保持這個地位,他們無法與人有情感的結連,怎可能敏銳別人的需要呢?

憐憫的心是要栽培的,如果我們的心已經被社會規範、宗教教條、理性分析、利害關係充塞著,傲慢自大,硬要用自己的方法改變別人,從不尊重人,自我中心,不會採取開放的態度,以謙卑溫柔的心,感受別人的心境,與別人情感結連,只懂得批判、指指點點、不會察覺別人的需要,這樣又怎會栽培出一顆憐憫的心呢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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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一   路加福音10:25-37節
註二   利未記21:1-3
 

作者: Winnie Wo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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